保障 |
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或自合同生效日起30日后(续保除外)因疾病,初次发生而被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重大疾病 |
重大疾病保险金=保险金额 |
凡身体健康,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团体成员,经本公司审核同意,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。被保险人之配偶或子女,经本公司审核同意,可作为本合同的附属被保险人。
经被保险人同意,被保险人所在团体可作为投保人。
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。
保险期间为一年,自保险单或批注所载明的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终止日二十四时止,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投保人因团体成员变动需要增加或减少被保险人的,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。
1. 恶性肿瘤 |
16. 心脏瓣膜手术 |
2. 急性心肌梗塞 |
17.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|
3. 脑中风后遗症 |
18. 严重脑损伤 |
4.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|
19. 严重帕金森病 |
5. 冠状动脉搭桥术(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) |
20. 严重Ⅲ度烧伤 |
6. 终末期肾病(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) |
21.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|
7. 多个肢体缺失 |
22.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|
8.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|
23. 语言能力丧失 |
9. 良性脑肿瘤 |
24.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|
10.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|
25. 主动脉手术 |
11.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|
26. 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|
12. 深度昏迷 |
27. 严重多发性硬化 |
13. 双耳失聪 |
28. 全身性重症肌无力 |
14 .双目失明 |
29. 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(HIV)感染 |
15. 瘫痪 |
产品 |
保险责任 |
备注 |
中英附加重大疾病住院津贴团体医疗保险 |
重大疾病住院定额给付 |
最多90天/次,180天/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