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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附加住院团体医疗保险
 
产品简介: 附加住院团体医疗保险
交费期间: 趸交
保险期间: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零时起一年,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购买途径: 团险渠道
  • 保险责任
  • 投保范围
  • 保险金额
  • 保险期间
  • 被保险人变动
  • 所附主险

保障

因意外伤害事故或自合同生效日起30日后(续保除外)因疾病在医院住院治疗,支出的符合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、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

住院医疗保险金=(保险金额-免赔额)×赔付比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