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障 |
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以此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在医院治疗,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(含)实际支出的、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 |
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=(保险金额-免赔额)×赔付比例 |
凡身体健康,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团体成员,经本公司审核同意,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。被保险人之配偶或子女,经本公司审核同意,可作为本合同的附属被保险人。
经被保险人同意,被保险人所在团体可作为投保人。
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。
保险期间为一年,自保险单或批注所载明的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终止日二十四时止,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投保人因团体成员变动需要增加或减少被保险人的,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。
被保险人变更其职业或工作内容时,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在其变更职业或工作内容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。
产品 |
保险责任 |
备注 |
中英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|
意外身故定额给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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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英一年期团体定期寿险 |
意外身故定额给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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疾病身故定额给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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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英交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|
交通意外身故定额给付 |
以指定交通工具的保险金额为限 |